手握护国神剑,这世上,没他不敢杀的人。拿起银针,世间没他治不了的病。牵起她的手,这天下,再没人敢欺负她半分。《林霄与秦晚秋小说》是最强战婿精心创作的都市小说,小兵实时更新林霄与秦晚秋小
大夏国泰民安,民风开放,京中风气靡靡,王公贵族之间最喜好身姿妖艳的美人。庄家大小姐庄怜儿雪肤红唇,眉目撩人,身段有致,时京中美人之首。偏偏这样一个绝世美人,嫁给了一个出了名的病秧子,一众女子为她的闺房之乐感到惋惜。房里,听到传闻的白衣公子笑而不语,缓缓看向她:“怜儿也是这样想的?”庄怜儿端着药:“……”见她沉默,公子叹气,语带懊恼:“是我不中用,不能让怜儿得此乐趣。也对,我一个废人,又能怎么样?是
站在你面前的是: 黑暗的监管者和庇护者, 秩序的颠覆者和重塑者, 舔狗的创造者和迫害者, 影帝与戏精,暗夜的女神,诸神的梦魇和掘墓人, 血之真祖——夏洛特·德·卡斯特尔。 与疯狂相伴,与鲜血相生,与诅咒携手,与毁灭同行。 这是一段属于血族的传说…… 【变身】【血族】【领主】【种田】【幕后】【封神】
[催眠控制]天空正在下雨,雨很大伴随着电闪雷鸣。木宇坐在点脑前一边看h动漫一边用手给自己泄火。突然一声雷鸣,一道电光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在不损坏窗户的情况下击中了自我发电的木宇。只听哼的一声正在身心快乐的木宇就昏了过去。 过了一会木宇就醒了过来,此时木宇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昏迷了一下,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难道我触电了?”木宇说到,看了看窗户管的很严实觉得不可能是被雷劈了,但半个小时的昏迷是
一堆堆的小故事?
一梦过后,江湖不再是书里的两个字,而是活生生地呈现在陆寒江眼前的一个大世界。 怀着对仗剑江湖的满腔热血,陆寒江努力通过了朝廷某个部门的考试,成为了一名光荣公务员。 时光荏苒,十年已过,二十四岁的陆寒江每天过着喝茶划水上下班的摸鱼生活,就在他对这个江湖即将失去兴趣的时候,江湖却突然变得热闹了起来。
这本只写伏黛,一章一个梗
万物皆有灵,这是一个人、妖、神、鬼、魔共存而又斗争不断的世界。阿浪,一个来历不明的生灵,一个热血、沙雕的小伙,却将这片天地搅的天翻地覆。寻寻觅觅,踉踉跄跄,疯疯癫癫,浪迹天涯。在寻找答案的旅途中不断成长,最终成为撑天巨柱,庇护众生,至于那心中最深处之所寻,终成一切完美后的遗憾。 浪迹天涯觅卿回,缘来缘去不得归。
(架空历史+抗虏灭倭+权谋战争+热血争霸+一统天下) 煌煌华夏,帝业偏安! 胡虏南侵,神州沦丧! 值此天朝存亡之际,谁能只手补天?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大丈夫当如是也!
混世魔王玄凌的降生,打破了原本宁静的生活,本应该是书香门第的娇俏小姐,却不曾想在她这里坏了规矩,爷爷奶奶崩溃大喊:“妖孽啊!我们董家世代文人雅士,怎么就出了这么一个混账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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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有一小岛,通体呈长形,东部较宽阔,西部较狭隘,岛上植被繁茂,庭院相连,假山池泽,琼楼飞檐,一队白色仙鹤在高空盘旋,远远望去,整座岛屿酷似一个巨大的葫芦,名曰葫芦岛,岛上有一个韩姓修仙家族,故
随手写的小甜饼贴上来先
秦风,一个因为观看某国艺术片,精神太过集中,而被系统选中的倒霉蛋………额………幸运儿。 被送到了由无数港片组合而成的世界,不过好在系统领到的金刚狼体质(弱化版),让他的生命得到了保障。 为了完成系统任务,他主动成为马军(杀破狼男主角)的线人,他靠着脑海里残存的剧情记忆,他征服一个个挡在前方的敌人,终于站在了港岛之巅。 港岛乱不乱,疯哥说的算。
这本书是续写,因为那时有事匆匆完结该书,其实只写了大纲的一小部分。 韦西风魂魄受创,几近凡魂,得真神搭救,入轮回恢复神魂。 第一卷楼兰岁月。韦西风、楼兰国与秦朝、汉朝的故事